日期:2016-4-27(原创文章,禁止转载)
《劳动合同法》和《就业促进法》2008年1月1日起实施
为了更好地宣传和贯彻落实《劳动合同法》,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,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。12月6日上午,全县贯彻落实《劳动合同法》和《就业促进法》动员大会在县府小礼堂召开。副县长刘华侃出席会议并讲话。
会议传达了省贯彻实施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就业促进法》工作会议精神,并部署我县学习、宣传和贯彻实施《劳动合同法》、《就业促进法》各项工作。
会上,刘华侃指出,要围绕十七大精神的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,统一思想,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落实《就业促进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的重要意义;要认真学习,加强宣传,严格按照规定贯彻落实两法;要全面、准确地把握两法的内容、要求,多层次、有重点地开展宣传培训工作,确保两法的顺利实施;要以贯彻落实两法为契机,全面提高劳动就业工作水平;要认真落实两法,不断提高公共就业水平,着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合同关系。
据悉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》于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》于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。《就业促进法》、《劳动合同法》均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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